本報訊 (岳耀軍) 環境要素與建設項目能否盡快落地息息相關,為做好重大項目環境要素保障工作,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,今年6月13日,市生態環境局東阿分局與高新區分局簽訂了聊城市第一份《縣市區環境要素指標置換協議》,該案例打破了環境要素縣域流動壁壘,走出了縣域間指標置換、優化配置的第一步,對實現全市環境要素指標區域平衡具有重要意義。
“十四五”以來,我市環境質量得到顯著改善,環境要素指標挖掘的難度進一步增大,區域環境要素保障水平和指標結存情況不均衡,部分縣(市、區)新上項目建設面臨總量指標緊缺的嚴峻形勢。為有效解決縣域要素保障能力不足、總量指標不平衡等問題,建立環境要素指標統籌機制,推進全市環境要素指標化配置和高效利用,市生態環境局去年在全省率先制定了《聊城市環境要素指標保障工作方案(試行)》。
為保障措施落地見效,市生態環境局建立全市環境要素統籌指標調蓄庫,對總量指標來源、入庫要求、保障統籌、使用程序等進行明確,推進環境要素指標及時入庫、實時出庫。調蓄庫對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實行“屬地管理,市級統籌”原則,其中30%總量指標由市級統籌,明確市級統籌指標優先保障重點項目建設。70%總量指標由縣級儲備,采取“誰減排、誰受益,誰貢獻、誰優先”的辦法,鼓勵企業、各縣(市、區)深入實施治污減排工程,促進生態環境擴容,為更多重大投資項目預留環境空間。同時,鼓勵各縣(市、區)之間富余環境要素指標按照自愿原則進行置換,促進環境要素指標充分流動。
在優化環境要素保障和政務服務方面,市生態環境局將被動審核轉變為主動服務,讓“項目等要素”轉變為“要素等項目”,切實加強對重點項目建設的支持力度。經過調研和幫扶指導,市生態環境局發現東阿縣各類環境要素指標結存情況存在嚴重不足,僅顆粒物指標結存量較為理想,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指標均已用盡,揮發性有機物指標也所剩無幾,無法滿足新上建設項目的總量指標替代要求,掣肘當地經濟發展。
在市級統籌協調下,經協商一致,今年6月13日,市生態環境局東阿分局同高新區分局簽訂了聊城市第一份《縣市區環境要素指標置換協議》。6月25日,東阿分局與高唐縣分局再次簽訂《縣市區環境要素指標置換協議》。通過簽訂兩份環境要素指標置換協議,東阿縣拿出富余的顆粒物指標,置換高新技術開發區的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指標以及高唐縣的揮發性有機物指標。置換后,3縣的各類環境要素指標結存情況都得到了改善,為建設項目落地做好了環境要素儲備,實現了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雙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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